賠償項目計算涉及到醫療,誤工,伙食,護理,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等諸多項目
一、醫療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顯而易見的后果,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體現了對受害人身體權和健康權等基本人身權利的尊重和保障。
二、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誤工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當事人的相關親屬需要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負有責任的一方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減少的收入給予的賠償。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二)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與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在醫院接受診療期間,需要進行伙食消費,而由相關責任人依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四、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是指道路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間,由于身體健康等原因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親屬的陪同和護理,并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
根據規定,護理費的計算應視護理人員有無收入而分別適用不同的計算標準。
(一)護理人員有收入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二)護理人員無收入的或者雇傭護工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此處所謂“無收入”,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鎮待業人員和鄉村未參加勞動的人員,包括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各類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其他未參加工作的16歲以下的少年,以及鄉村已達勞動年齡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等。
五、殘疾賠償金的計算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響了其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為了維持生活,需要對其進行生活補助,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這項生活補助費用進行的賠償。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重要參考,都要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六、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殘疾用具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的,其組織、肌體的某項功能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而需要賠償具有補償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費用,由事故責任者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殘廢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費用,屬于殘疾用具費。
七、死亡賠償金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受害人的死亡給其家庭以及其親人帶來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是對他人利益的一種嚴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由其進行扶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因為生活來源的喪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養費給付請求權難以實現,直接影響其現實生活,由事故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給予這些人的一定數額的賠償。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九、交通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交通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
交通費賠償額的計算以“實際發生”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所謂“實際發生”的費用,屬于事實判斷問題,如果交通費用的支出屬于實際與受害人本人的就醫、配置殘疾用具等必要活動,以及與其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相聯系,并且費用支出的標準沒有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一般交通費標準,則認為屬于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
十、住宿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住宿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
住宿費一般以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進行計算,并且,事故責任人應當負擔的住宿費,以受害人及其親屬實際支出的合理住宿費用為限。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為處級以下的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
十一、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是指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依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折價進行賠償。直接的財產損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時受到的財產侵害,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的,首要的救濟應當是恢復原狀,惟有恢復原狀不能時,采用折價賠償的方式予以補救。這里的折價賠償應當以受損壞的財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十二、車輛停運損失費的計算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則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十三、喪葬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喪葬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為處理死者的喪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有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喪葬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喪葬費的計算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
賠償項目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一:醫療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顯而易見的后果,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體現了對受害人身體權和健康權等基本人身權利的尊重和保障。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二: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誤工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當事人的相關親屬需要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負有責任的一方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減少的收入給予的賠償。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二)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與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三: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在醫院接受診療期間,需要進行伙食消費,而由相關責任人依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治療醫院的意見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及其數額。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四:護理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護理費,是指道路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間,由于身體健康等原因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親屬的陪同和護理,并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
根據規定,護理費的計算應視護理人員有無收入而分別適用不同的計算標準。
(一)護理人員有收入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二)護理人員無收入的或者雇傭護工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此處所謂“無收入”,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鎮待業人員和鄉村未參加勞動的人員,包括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各類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其他未參加工作的16歲以下的少年,以及鄉村已達勞動年齡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等。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五:殘疾賠償金的計算
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響了其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為了維持生活,需要對其進行生活補助,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這項生活補助費用進行的賠償。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重要參考,都要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六: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殘疾用具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的,其組織、肌體的某項功能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而需要賠償具有補償功能的器具而支出一定的費用,由事故責任者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例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殘廢的,有必要配置假肢,由此支出的費用,屬于殘疾用具費。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七:死亡賠償金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也稱死亡補償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受害人的死亡給其家庭以及其親人帶來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是對他人利益的一種嚴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八: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由其進行扶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因為生活來源的喪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養費給付請求權難以實現,直接影響其現實生活,由事故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給予這些人的一定數額的賠償。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九:交通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交通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
交通費賠償額的計算以“實際發生”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所謂“實際發生”的費用,屬于事實判斷問題,如果交通費用的支出屬于實際與受害人本人的就醫、配置殘疾用具等必要活動,以及與其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相聯系,并且費用支出的標準沒有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一般交通費標準,則認為屬于實際發生且必需的交通費用。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十:住宿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住宿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
住宿費一般以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進行計算,并且,事故責任人應當負擔的住宿費,以受害人及其親屬實際支出的合理住宿費用為限。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為處級以下的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十一: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是指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依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折價進行賠償。直接的財產損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時受到的財產侵害,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的,首要的救濟應當是恢復原狀,惟有恢復原狀不能時,采用折價賠償的方式予以補救。這里的折價賠償應當以受損壞的財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十二:車輛停運損失費的計算
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發生車輛的損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損車輛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則在被損車輛修復期間,受害人因無法進行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日停運損失,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損失進行的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之十三:喪葬費賠償金額的計算
喪葬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為處理死者的喪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有相關責任人按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喪葬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喪葬費的計算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